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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6-14 16:31:1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农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农学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农学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BZC2019_014207_302-JH0036-XM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原

项目联系电话:53779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农学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联系方式:周琦,807994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卓原,537799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北京农学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批

580000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6.近三年(2016年6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生活垃圾清运消纳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消纳资格,按照北京市环卫局要求送到指定垃圾消纳点进行消纳;

8.必须具备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

9.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必须为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同时须具备清运消纳资格,垃圾消纳证在合同期有效,做到一车一卡(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监制);

10.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的管理与消纳;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58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6-14 08:30至2019-06-21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如需磋商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份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磋商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6-27 09:00至2019-06-27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农酒店会议室。(昌平区北农路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6-27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农酒店会议室。(昌平区北农路7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ZTXY-2019-F16374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原

项目联系电话:5377991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