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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系实训室教学诊改应用示范建设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5 18:10: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园艺系实训室教学诊改应用示范建设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园艺系实训室教学诊改应用示范建设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157102_000023-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洁 于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10-899091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靳洁 于海龙 ,010-519081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8)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4-15 08:30 至 2019-04-22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6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5-06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区主楼512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委托,对“园艺系实训室教学诊改应用示范建设试点项目(ZTXY-2019-H36186)”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胡老师 010-899091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靳洁 于海龙 010-51908195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园艺系实训室教学诊改应用示范建设试点项目

三、简要规格描述:

序号

服务名称

技术需求

数量

单位

1

园艺系课堂教学数据智能采集系统

采购一批设备,对园艺系现有实训教室进行改造升级,并进行智能采集及智能分析,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可支持即时、动态3路以上视频输入,支持课堂行为数据视频前端预处理;

2.需提供与硬件驱动匹配的软件操作系统平台和园艺系课堂教学数据智能采集操控界面;

本公告仅列部分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09800.00元

项目用途:使用需要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8)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行账号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08:30—16:30 (北京时间)。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 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九、 投标时间:2019年5月6日08:30—0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0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区主楼512室。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评标标准(100分)=投标报价(30分)+商务部分(14分)+技术部分(56分)。

十四、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十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