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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耳鼻咽喉头颈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市级)(科研类)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6-16 15:45:5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耳鼻咽喉头颈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市级)(科研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耳鼻咽喉头颈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市级)(科研类)

项目编号:XM-00000142261805072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成先生、鲁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9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839112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成先生、鲁女士 010-519090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

打包编号

分包名称

分包金额(元)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部分或全部)

所属项目编号及金额

1

zt-18q02-01

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耳鼻咽喉头颈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市级)(科研类) -设备购置-01

850000

1

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耳鼻咽喉头颈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市级)(科研类)

XM-0000014226180507249

预算:850000元

采购需求:1.仪器工作环境1.1 电压:单相、220-240伏 交流电、50/60赫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七)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日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八)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九)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学术交流服务中心二层多功能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ZTXY-2018-H16407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公开招标公告18q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