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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医院昌平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1-15 15:41: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18年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18年第一批

项目编号:ZTXY-2018-H16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原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9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街9号

联系方式:宋科长  69742328-5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卓原  010-519090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6) 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 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10)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设备注册证;(12)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2016]125号文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4:21 至 2018年0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火炬街甲12号启航SOHO-A1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税务登记证书;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资信证明: 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携带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携带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设备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进口产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