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采购公告> 正文

2016年计划为各镇街需补充各类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01 15:11:58   作者:不详   来源: 网络   浏览次数:
摘要: 2016年计划为各镇街需补充各类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6年计划为各镇街需补充各类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16年计划为各镇街需补充各类环卫设备”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6-H35427),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采购人联系人:杜先生

  采购人电话:010-69728393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联系人:王先生,于先生

  电话:010-51908195  传真:010-51908473  

  3. 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用途:采购人需要

  所属财政项目名称:2016年计划为各镇街需补充各类环卫设备

  所属财政项目编号:JM-00003107

分包号

分包控制金额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备注

779.6(万元)

拉臂车

5

接受进口产品

配套大箱

12

778(万元)

拉臂车

6

接受进口产品

配套大箱

10

756(万元)

8吨垃圾压缩车

14

接受进口产品

558(万元)

机扫车(中扫)

9

接受进口产品

545(万元)

机扫车(大扫)

5

接受进口产品

除雪设备

3

部分接受进口产品

501(万元)

洒水车(10吨)

6

接受进口产品

洒水车(20吨)

1

468(万元)

真空粪便车

9

接受进口产品

餐厨垃圾车

1

单臂吊垃圾车

3

456(万元)

垃圾压缩车(3吨)

12

接受进口产品

418(万元)

3吨垃圾压缩车

11

接受进口产品

十一

300(万元)

5吨垃圾压缩车

6

接受进口产品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 投标人应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投标项目的负责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5) 按照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注:本项目的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经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本单位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4)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16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供应商提供复印件无效)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 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 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本公告发出之日后查询并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12 月 1 日起至2016年 12 月 8 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7.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8.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 投标时间:2016年 12 月 21 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0.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 21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开标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水关新村7号楼四楼会议室

  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40分)、综合商务(20分)、节能环保(6分)、投标文件响应(4分)。

  13. 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分包投标。

  注: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