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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昌平区看守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01 19:35: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看守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区看守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17-G316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联系方式:010-519084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10-519081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包含:监区门口加装车辆防冲撞设施、岗楼加装可移动探照灯、监墙加装钢网墙及岗楼改造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工程预算金额:150.054242万元

项目用途:使用需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2)投标人应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标准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证;(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8)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542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资料,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昌平区火炬街甲12号启航SOHO-A1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用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B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有效);

(9)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10)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报名开始时间前3年至报名开始时间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评标标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投标报价(60分)。

4.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5.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

6.注: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