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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污染源监控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09-12-23 15:59:25   作者:YY   来源: 网络   浏览次数:
摘要: 环境保护污染源监控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环境保护污染源监控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09-010),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

2.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5

3.     采购人电话:69715418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

联系人: 杨燕

电话:51908695

传真:51909183

3.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环境保护污染源监控中心系统建设

一套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5.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5.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8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6.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5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6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12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到下午4:0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1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0.投标时间:20101 13 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0113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一层会议室(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5号)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0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