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购置机动车便携式检测设备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4-H5212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5号
3.采购人电话:010-69715418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联系人: 李卓原、武宗政
电话:010-51909075 010-51908151
5.项目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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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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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怠速汽油车尾气分析仪 |
10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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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度仪 |
10台 |
否 |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
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15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 。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1.投标时间:2014 年6月5日上午8:30—9:00 时(北京时间)。
12.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3会议室。
1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30分)+相关业绩(20分)+综合商务(10分)+环保节能(6分)+投标文件(4分)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