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实验控制、通风、弱电、空调系统值守、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XM-000003420418070505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新力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8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实验控制、通风、弱电、空调系统值守、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t20180730_1000159.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1:删除原招标文件分包3、分包4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中以下条款:“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针对制冷剂销售氟要具备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得1分。没有提供合格有效证书不得分。”
更正事项2:删除原招标文件分包3、分包4评分标准人员配置中的原第 2、3、4项 ,将其更正为以下条款:
2.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项目团队人员的由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空调类、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3.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项目团队人员的由国家劳动、技监、电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电工专业特殊工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项目团队人员的与本项目需求有关、能够有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类(除2、3项以外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最多得2分
说明:发证单位非国家政府部门的,提供证书的同时需提供发证单位获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具备发证资格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可以是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网页资料等)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事项3:将原招标文件分包3、分包4评分标准中的价格分满分调整为16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6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6”
更正事项4:将分包3、分包4的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做如下变更:投标时间:2018年8月 24 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 24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ZTXY-2018-F35597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 25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涛010-527797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新力 联系电话:010-51909015








